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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須知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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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 |
本校於收妥報名表格及上述費用後會處理有關報名事宜。傳真預留學額恕不受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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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 |
本校保留權利決定是否接受任何參加申請。一經取錄,已繳費用及參加名額不得轉讓予他人。除不獲取錄或取消課程外,已繳費用恕不退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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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 |
如遇颱風警號(八號或以上),則當日課程暫停並順延一課。颱風過後,如八號風球在上午七時前除下,早上課程照常上課;如八號風球在正午十二時前除下,下午課程照常上課;如在下午四時前除下,晚間課程照常上課。黑色暴雨警告之上課安排類同。但如教育局於當日有其他任何停課安排,則一切皆以教育局宣佈為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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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 |
於必要時,本校有權就原定日期、時間、地點及原定教師作出更改。本校保留因參加人數不足或任何特別情況下取消此課程之權利。若此課程取消,所有參加者已繳交之費用均可獲全數退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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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 |
獲取錄之學員將由本校安排於以下任何一間學校上課:正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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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龍旺角太子道154號5字樓或分校 —
九龍旺角通菜街211-215號1及2字樓。校方有權在有需要的情況下重組班級或更換上課地點或課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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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 |
本校將於正式上課首堂,替同學辦理報考劍橋小學英語考試,詳情請參閱「開課通知書」。 |